中山市坦洲镇2024年第二批招募18名见习生公告
发布:2024/10/21 9:42:10 被浏览:959次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镇拟面向社会面招募见习生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已毕业生和在我市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名:
(一)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录用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符合招募条件并有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及本人签名的扫描件)(附件2);
2.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两面)以及学历证、学位证、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请统一保存在一个压缩文件夹内,发送至邮箱:zstzzb@163.com。邮件名称及压缩文件夹请使用:见习生+岗位序号+报名人员姓名。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如需咨询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760-86287223。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经筛查与审核报名材料,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比例通知报名的见习生进行面试评分。
(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结合考生专业及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五、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一)见习期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绩效奖金),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岗位要求请见附件1。
六、本招募公告由坦洲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坦洲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时间:2024/10/21 9:42:10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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