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关于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118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发布:2024/11/8 9:09:03 被浏览:142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阿坝州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118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阿坝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阿坝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
(一)口语测试
藏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职位编码43217001的考生,在红原县委组织部考点测试,联系电话0837-2661817;
3.测试标准和要求
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安多藏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口语测试须携带材料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8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阿坝州公安局(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297号,联系电话:0837-282289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报考者,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2月8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点对点向报考者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10日—13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阿坝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和阿坝州公安局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特警职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阿坝州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公示
阿坝州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50-2B3012A6E7446D0B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118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阿坝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阿坝州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
(一)口语测试
藏汉双语职位的口语现场测试工作由报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职位编码43217001的考生,在红原县委组织部考点测试,联系电话0837-2661817;
3.测试标准和要求
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安多藏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口语测试须携带材料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四)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综合管理、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不含特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8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9条。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阿坝州公安局(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马江街297号,联系电话:0837-282289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报考者,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2月8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点对点向报考者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2月10日—13日,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和测试项目、标准等要求,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
阿坝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特警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特警职位还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以及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和阿坝州公安局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不含特警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特警职位)=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阿坝州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他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公示
阿坝州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报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链接: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50-2B3012A6E7446D0B
时间:2024/11/8 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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