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发布:2024/11/12 14:11:37 被浏览:1785次
为满足竹溪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竹溪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医疗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同等待遇)58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和附件2《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四)岗位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附件1《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或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至11月14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至11月15日17: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11月14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医疗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医学基础等相关知识,其他招聘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水平。
下一环节。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对于入围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或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考生退还面试费。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组织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10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4年10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同等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竹溪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竹溪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前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内,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拟聘用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竹溪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19-2721750
(竹溪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719-2726202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链接: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10/t20241030_4621686.shtml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和附件2《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四)岗位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附件1《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uxi.gov.cn/或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至11月14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7日8:30至11月15日17: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11月14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医疗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医学基础等相关知识,其他招聘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水平。
下一环节。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某岗位计划招1人,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5分、74分、74分、74分、73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第5名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对于入围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量或予以取消,对被取消岗位的考生退还面试费。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组织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10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4年10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同等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竹溪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竹溪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聘用前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过程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内,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拟聘用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竹溪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19-2721750
(竹溪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719-2726202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来源链接: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10/t20241030_4621686.shtml
时间:2024/11/12 14: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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