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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24/11/19 9:01:41 被浏览:1626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杂技演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招聘共计42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00至11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或取消岗位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考试
A类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的形式,B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和B类岗位进入专业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三)专业综合测试
根据本次招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等,采取现场表演、演奏、操作、展示、阐述、书画、讲解或撰写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于专业综合测试前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专业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以专业综合测试通知单为准)。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宣布。专业综合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体检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均在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51708780


来源链接:http://jnwl.jinan.gov.cn/art/2024/11/8/art_42917_4784992.html


时间:2024/11/19 9:01:41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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