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4/11/28 9:17:58 被浏览:1463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正厅级建制,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和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详情可登录学院官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均为珠海校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 2024年12月15日。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会议评议前由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一)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参加通讯评议的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二)会议评议
1.A1-A7专任教师岗的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将于考试前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留意通知。
六、体检
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60、7796258 邓老师、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 陈老师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均为珠海校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日至 2024年12月15日。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会议评议前由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议和会议评议。
(一)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参加通讯评议的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态度、科研能力与学术基础、业绩成果、创新力及发展潜力等。通讯评议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议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议环节。通讯评议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二)会议评议
1.A1-A7专任教师岗的会议评议分为专业教学展示、科研能力展示及答辩两个阶段,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
(1)专业教学展示。应聘人员将根据指定题目以PPT等方式进行专业教学展示。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专业教学展示满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地点
将于考试前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请考生留意通知。
六、体检
体检的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60、7796258 邓老师、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 陈老师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时间:2024/11/28 9: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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